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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江苏物业律师网www.nj933.net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难案件,广受客户及业界好评。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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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汇总(五)
http://www.nj933.net/article.php?id=1691  发布时间:2011-07-31 点击率:2915

关键字:  物业管理案例 

201户业主告赢知名物业 北京二中院判决物业退还超额物业费

    据报道,因为物业收费超标,欧陆经典万兴苑小区201户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二中院日前判决知名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超标准多收的物业费260元至5000元不等分别退还给业主。
    1999年至2002年间,201户业主分别购买了朝阳区欧陆经典万兴苑小区,当时业主和物业公司对物业收费未约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物业公司之后按每平方米3.15元收取物业管理费。业主们认为,被告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故要求法院确认原收费标准无效。
    诉讼过程中,业主因拖欠热力费用被停止供应热水,而物业公司在小区中张贴了不利于业主的告示。在法院的协调下,有关部门恢复热水供应,物业和业主均表示不采取过激行为,依法解决纠纷。
    法院认为,被告在部分项目上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且在其管理的万兴苑南苑被授予优秀管理居住小区时,将不在该范围内居住的原告的物业费标准一并提高25%,实为搭车涨价。
    业主代表这样阐述自己胜诉的原因:一是法院审理公正;二是业主们准备得非常充分,很多人对相关材料甚至已经烂熟于胸;三是在律师和业主们反复查询相关文件和资料后,将条例规定比较模糊、胜算把握不太大的物业收费项目过滤掉后,最终提出疑义的物业收费项目全部为肯定可以胜诉的。声音我们小区里的确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但他们从一开始就声明,提供咨询可以,但不会直接出面。为什么?因为他们对胜诉的把握不大。所以直到开庭前,我们业主的心理压力都是很大的。
    ——业主代表王女士
    对于北京分公司来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败诉。事情到了现在这种地步,物业管理费肯定是要降低的,但小区的物管服务质量肯定也要下降。如果我们收2块6的物管费,那我们的服务水平肯定也是2块6的。我们是商业公司,总不能赔钱吧。
    ——中海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汉

业主封阳台未用无框玻璃 物业破门演全武行

   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封闭阳台时选用无框玻璃,业主姜先生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在阳台安装了塑钢窗。可没想到,物业未经其同意就将塑钢窗强行拆下并取走,于是姜先生向法院起诉想讨个说法:物业究竟有没有这样的权力?   
  姜先生系本市国权东路某小区的业主,今年3月起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在此之前,小区物业公司为规范装修管理及小区外立面的整洁、美观,曾贴出告示,要求业主在封闭北阳台时做到统一有序,并推荐选用无框玻璃。由于姜先生所购房屋位于10楼,出于安全及家中老人使用方便的考虑,他在封闭北阳台时安装了塑钢窗。   
  今年5月21日,物业人员未经姜先生同意,就擅自闯入姜先生的家,将其安装在北阳台上的塑钢窗强行拆下并取走。之后,他与物业交涉,物业却坚持要求其保证安装无框玻璃后才能取走塑钢窗。姜先生感到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遂向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塑钢窗并装回原处,赔偿其支付的律师费1000元。  
  审理中,物业罗列出《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中“住宅使用公约”、“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2002年10月25日物业公司出具的告示等证据,认为其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业主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如遇违反物业装修制度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公约及为了整个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他们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制止,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管理企业虽有权对业主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住宅使用公约的行为可采取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但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赋予物业公司有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现被告未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原告安装塑钢窗问题,却擅自闯入原告房屋内,拆除了安装在北阳台上的塑钢窗,已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予恢复原状;至于原告提出的律师费损失,因未能提供证据,故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向姜先生归还塑钢窗,并将拆下的塑钢窗装回原处。

物业移交出问题 小区无人管 控江一村一团糟

   杨浦区控江一村的蒋老师来电反映:“炎夏高温,大家都设法节电,但小区的路灯大白天都开着。”该小区另一位居民反映:“下水道堵塞,一楼的抽水马桶、水斗翻溢出臭水,只能用塑料袋装满黄砂压上……”   
  昨天上午,记者进入控江一村,就像走进一个零乱的工地,绿化带上压着水泥管;化粪池无盖,用旧薄板或纸板掩着,溢出阵阵臭气;绿地中杂草丛生。记者来到“控江一村物业管理站”,进屋才知早已人去楼空。   
  原来,四平物业和延吉物业在移交中出了问题,一个多月来,小区无人管,成串的问题涌了出来,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   
  下午,记者与四平物业公司的张小姐电话沟通。她说:“按照协定,从8月1日起就应该移交延吉物业管,但进展不顺,我们会尽快协调。路灯不关的问题,我们已协调好了。”记者又与控江街道办事处取得了联系,办公室的沈同志说,问题出在移交上,正在设法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