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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江苏物业律师网www.nj933.net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难案件,广受客户及业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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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私自打井是否可行?
http://www.nj933.net/article.php?id=1795  发布时间:2011-08-01 点击率:4598

     17日,无锡新区的长欣公寓房前屋后有不少盖得严严实实的“水井”。有居民反映:这些井是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时,居民花钱请人打的,日常作家庭生活用水。在地下水已被严重超采的无锡,私自打井是否合法呢?饮用浅层地下水是否对人体有害?
 
  对此,无锡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表示,近两年接到很多举报,反映居民私自打井的问题,主要分布在一些城郊结合的老新村和回迁安置房小区,像春潮小区、桑达园小区、惠丰新村等都是居民私自打井比较多的小区。近几年,私自打井的居民挺多的,很多人向我们反映,打井会不会对楼房的结构和地基产生影响,打井引发的邻里之间的矛盾也不少。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他们无法对居民私自打浅井补充生活用水的行为进行强制监管。每次接到市民投诉后,他们只能以宣教的方式来规劝当事人。“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我们没有执法依据,不能强制封井。”

  有关人士介绍,小区里居民一般打的都是十几米深的浅井,取用的是浅层地下水,少量开采浅层地下水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影响。
 
  但是对于个人和团体私自打60米以上的深井,以及打井用于生产经营行为的,他们则“有法可依”,其中之一,是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他们发现一处就查处一处;在水政监察支队的居民投诉记录本上发现,之前有一家洗车场擅自打井取水洗车,接到举报后水利局立即查处了这一行为。同时,开采深层地下水容易造成严重地质灾害,如大地裂缝,地面塌陷,房屋开裂、毁坏,运河河床抬高等。

  市水利局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居民私自打井取出的水水质比较差,不能饮用。因为浅层地下水主要是降雨通过土壤层初级过滤后渗入形成的,有的工厂排水在流失过程中也渗入地下,所以浅表水易受污染,不卫生,不能饮用。

  据了解,小区里居民私自打井取水主要是用于浇花、冲洗马桶、洗衣服等,直接饮用的较少,“但是打井的行为妨害了公共利益,在小区公共用地上打井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但如果私自打了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有关人士表示,没有执法依据,监管起来很难,已经向相关上级单位的政策法规部门反映过了这一老问题,希望能出台相关的管理规范。无锡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的负责人说,“这一问题其实涉及多个部门,目前水利局、城管局、房管局、物业和社居委等多个部门应齐抓共管,对这个问题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