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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下面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面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位于珠海市 区 路 小区(花园)
号的物业 m2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2,租赁期共 月,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将出租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3,该房屋押金 元(大写 元),该房屋月租金 元(大
写 元),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于每月 日前付清.乙方须按时支付租金,拖欠房租超过 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回押金.
4,乙方若需对原物业作任何装修 ,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迁出时 , 须将出租物业完整移交甲方 , 若有损坏 , 乙方必须负责修理妥当 , 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5,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要提前中断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经过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当赔偿 元(大写 元)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需要提前退还该物业,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押金.
6,在租赁期间内,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电视费,上网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迁出时将物业移交并交清租金,水电杂费后,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7,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备注: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