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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江苏物业律师网www.nj933.net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难案件,广受客户及业界好评。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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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热点问答
http://www.nj933.net/article.php?id=1754  发布时间:2011-08-01 点击率:3303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本市市区内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的,按照购房款的2.5%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有住房出售的,购房人按照房改售房款2%的比例缴存;出售单位按照售房款35%的比例缴存。

 2、目前我市有几种缴存方式?

目前,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方式有三种:窗口缴存、代收代缴、上门缴存三种方式。

窗口缴存:长春市物业维修基金结算中心设置两个收款窗口,分别设在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市物业维修基金结算中心基金核算部。购房人办理产权交易时,应当持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登记表等要件到上述窗口缴存。

代收代缴: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的,可与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维修资金代收协议,并按协议及时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到管理机构指定的专用账户,持缴款证明到中心核算部窗口进行审核,经核准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上门缴存:为方便广大产权人,物业维修基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可到售房现场办公收款。

  3、房屋所有权变更时,维修资金是否变更,如何变更?

产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由买卖双方持房屋产权变更证明和缴存的物业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等要件到结算中心基金归集部办理更名手续。

       4、产权人缴存维修资金时应获取什么凭证

无论产权人采取何种方式缴存物业维修资金,都要向产权人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物业维修金专用票据,不得出具其他凭证。

  5、如何查询物业维修资金账面余额?

     产权人只要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缴存的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到结算中心核算部即可查询。若要查询“小区”或者一幢楼缴存的维修资金,须由小区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人员,持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方可查询。

  6、采暖分户改造是否列入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采暖分户改造应由热经营企业和产权人按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费用。

  7、购买房屋满两年(房屋保修期内),就发生墙体裂缝等损坏,应由谁负责维修?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应由相关单位承担。

       8、《办法》中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为什么没有加以详细阐述?

    《办法》只是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概括性的阐述,并未在细节上做出规定,原因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维修范围界定、承包合同、工程预算、费用分摊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十分复杂。目前市物业维修基金结算中心正在起草操作性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细则》,拟于2006年4月前出台,方便产权人合理利用资金。